项目编号:GDGCZB-2023-B0004
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3-8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
包组编号 | 镇区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一 | 鳌头镇 | 1953634 |
二 | 温泉镇 | 1168742 |
三 | 吕田镇 | 586563 |
四 | 街口街 | 80158 |
五 | 良口镇 | 584661 |
六 | 江埔街 | 589243 |
七 | 太平镇 | 901599 |
八 | 城郊街 | 432484 |
合计 | 6297084 |
项目属性:服务类
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3-8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详见《项目任务书》。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3年2月 21 日至2023年2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高科大厦B座19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3年3月 1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高科大厦B座1901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景园北路9号104、105铺
联系方式:020-87999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
联系方式:020-3837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20-38370715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次